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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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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费,应由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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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 浏览次数:30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保费,应由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缴纳? 
品牌: 骏伯人力集团
单价: 40.00元/个
最小起订量: 1 个
供货总量: 888888 个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2020-03-1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9-03-23 10:37
详细信息

咨  询

赵某系某派遣公司派遣到某水泥公司的劳务人员。因身体原因,赵某不能适应当前工作,向水泥公司提出调整岗位。水泥公司以其不能适应当前岗位为由,与赵某解除劳务合同,随后派遣公司将赵某辞退。

赵某到失业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经办机构告知赵某没有参加失业保险,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赵某到派遣公司询问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原因,派遣公司答复:水泥公司支付的费用中没有失业保险费,因此公司没有为其参加失业保险。

赵某向人社部门咨询,其社会保险费是由派遣公司缴纳还是由用工单位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到哪里领取?

解  答

赵某的社会保险费应由派遣公司缴纳,其失业保险待遇应与派遣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依  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社保咨询及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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